澳報業委員會召開發布會,邀華文媒體入會
澳大利亞報業委員會(Australian Press Council)上週五在悉尼召開發布會,宣布了最新發展方向即歡迎多元文化背景的新聞機構加入,而華文媒體也成為極為重要的發展對象之一。
委員會主席David Weisbrot 教授與新州前上議員何沈慧霞(Helen Sham-Ho)聯合召開發布會,並簡述了Australian Press Council的宗旨和加入的益處,同時也向與會媒體傳達了Australian Press Council一般原則性聲明。
(David Weisbrot 教授發言)
David Weisbrot 教授在發言中表示,委員會的發展不能僅限於英文的紙質媒體和新聞網站,在澳大利亞的多元文化背景下,蓬勃發展的多元文化新聞正是對社會最良好最直接最貼切的反應。由此,委員會決定發展來自不同語言文化背景的媒體同業加入,由此為整個行業帶來更多的包容性和新活力!同時,他也為在場媒體總結了加入該會的八大好處:彰顯傳媒公信力、加強行業自律、以投訴機制解決糾紛、可參與主流新聞製作等等。
他還介紹道,Australian Press Council 的行為準則適用於文字、新聞標題、照片、圖像、圖片說明、音頻、視頻和所有其他形式的印刷材料,但不適用於廣告。出版商和編輯有責任採取合理措施,在其印刷和在線出版物中遵守該準則,這又包含了其僱員和包括記者之外的其他員工,以及外包人員。作為會員的出版商們還有義務依照委員會的章程配合其投訴處理,這又包括了出版與其待定出版物相關的所有委員會裁決。
委員會認為,在民主社會中,所有人均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和知情權。除非報刊能夠自由發表事實和觀點而無需有所畏懼或者有所偏向,否則這個權利將無從得到保障。然而,出版自由承載著對於公眾的責任。自由並不意味是放縱,必須適當估計符合公共利益得其他重要自由、權利和價值。故而,委員會制定了以下一般原則,所有出版商成員均需依照委員會章程承諾遵守。
1.確保新聞報導和其他地方得事實材料準確且不具誤導性,並且可同觀點等其他材料區分開來。
2.如果發表的材料嚴重不准確或有誤導性,提供改正或者其他適當的補救行動。
3.確保事實材料的呈現具有合理的公平和平衡,並且作者的觀點表達並非基於重大不准確的事實材料或者對於關鍵是事實的遺漏。
4.確保當材料對於人員不利時,給予其後續發表回复的公平機會,只要這是應對對於一般原則第3項的啃呢個為反所合理必要的。
5.避免干擾人員對於隱私的合理預期,除非這樣做充分符合公共利益。
6.避免造成或相當程度上引起重大犯罪、痛苦或偏見,或者對於健康或安全的重大風險,除非這樣做充分符合公共利益。
7.避免發表通過欺騙或不公平方式手機的材料,除非這樣做充分符合公共利益。
8.確保利益衝突得到避免或者充分披露,並且不會影響發表的材料。
新州多元文化部長代表,Parramatta市議員Geoff Lee 發言並表達了對澳大利亞報業委員會新發展方向的支持。他表示,中文媒體對與社會的影響和貢獻非常大。澳洲多元文化理事會主席Sev Ozdowski,澳大利亞報業委員會常務董事John Pender等也發言支持。
來自新州各區的林麗華、鄧小穎、劉娜心、楊逸飛、Craig Chung等多位華人議員,李桂平等僑領及著名華社代表等均參與出席了本次發布會。
採訪報導:Jenny 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