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后,这些事还得关注
2021 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相信有不少纳税人已经完成了个税年度汇算工作,今天,上海税务发布提醒:完成好年度汇算后可别漏了留存资料!
那资料具体要留存几年?
又是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呢?
留存年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 号 ) 规定: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年度汇算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 年。
比如,2021 年度汇算的相关资料,留存期限应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留存资料内容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报送或留存备查。
上海税务为大家介绍了几项常见的扣除信息需要留存的资料 ↓↓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大病医疗: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来源 | 新闻晨报 · 周到 APP 记者 沙情奕